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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

日期:2023-07-17  点击数:    来源: 教师工作部(处)

珠海校区、各直属附属医院、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以及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的工作提示》的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专题学习。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时间及方式

7月14日至8月31日期间,登录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专题“高等教育”学习入口(https://teacher.higher.smartedu.cn/h/subject/teaching/),完成实名注册后进行学习,具体操作参照“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暨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学员操作手册【高教教师篇】”(https://teacher.higher.smartedu.cn/h/home/others/2023-07-14/749.html)。

二、研修对象

教师以及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人员均可注册学习。

三、研修内容

(一)通识内容

1.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2. 师德学习教育。学习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

3. 数字素养提升。学习《教师数字素养》标准,掌握常见教育教学数字化工具及其应用。

4. 科学素养提升。学习“全国科学教育暑期学校”线下培训活动的数字化资源。

5. 综合育人能力提升。学习校园常用急救、校园欺凌等实用的处置措施建议和应对技巧。

(二)分学段内容

6.提高学科教学能力。学习高校创新型教师队伍培养相关课程。

四、相关要求

(一)完善工作机制。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立教师寒暑假专题研修工作机制,将专题研修纳入教师年度培训规划。参加暑期研修的老师请填写附件2“2023年暑假教师研修人员信息统计表”,该表由各单位汇总后于8月1日前发至邮箱642276325@qq.com。

(二)创新学习方式。各单位要推进教师培训的数字化转型,创新教师培训方式,线上线下融合、自主学习与小组研讨结合,强化实践转化,切实提升教师学习效果。要做好专题研修与其他各类教师培训的衔接,探索用好专题研修资源的模式、机制,提高培训效益。

(三)加强宣传交流。各单位要通过学院官网、工作群、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暑期教师研修的开展情况和实效,充分激发教师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鼓励引导教师参与暑期教师研修。在完成学习的基础上,可获得不超过10学时的教师培训学时,教师通过个人信息审核认证并完成研修任务后,并生成电子学习证书,计入继续教育学时。

(四)总结开展情况。各单位要及时了解教师研修进展、成效等情况,切实发挥专题资源在服务教师教书育人提升方面的作用。培训结束后,各单位将附件3“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开展情况汇总表”(学习图片、学习视频、学习宣传报道等素材单独打包)于8月31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QQ邮箱:642276325@qq.com)。

    注:教师在登陆和学习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客服电话:4008757650进行咨询。

     联系人:王春炼、田军

     联系电话:0851 28643526

 

附件: 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

2.2022年暑假教师研修人员信息统计表

3.2022年暑期教师研修开展情况汇总表

 

 

遵义医科大学教师工作部

                         20237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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