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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23年新进青年教师导师制配备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2-15  点击数:    来源: 教师工作部(处)

各院系:

根据《遵义医科大学青年教师专业化培养导师制实施方案》(遵医校办发〔2020〕144号)(见附件1)文件要求,为提高新进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我校教育内涵式发展,我校拟对2023年新进青年教师开展专业化培养导师制配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

2023年1月以来进入我校,并且高校教龄不满两年的新进专任教师(含博士、实验系列)。如有两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经历的教师,须出具相关任教材料,并须所在院系出具本人具备高校教师基本教学能力的说明(可不参加导师制考核)。

二、上报材料

各院系要认真组织新进教师学习文件精神,根据新进教师所属学科(专业)配备导师,制定出具体并切合实际的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并于2023年12月30日前将下列材料汇总后提交教师工作部继续教育科(新蒲校区行政楼918):

1.《2023遵义医科大学新进青年教师导师配备登记表》(见附件2)

2.《遵义医科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计划》(见附件3)

3.院内公示结果

4.院对所有导师的师德认定情况说明

以上材料请按要求提交纸质版(签字盖章)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842153945@qq.com。

三、具体要求

1.导师制工作要求及职责见《遵义医科大学青年教师专业化培养导师制实施方案》;

2.导师应与青年教师专业相同或相近,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每位导师只能指导1名青年教师,若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说明。导师的遴选要严格执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度,请各院系将导师配备情况在院内进行公示,并将公示结果提交至教师工作部,同时请出具被遴选为导师的教师的师德认定情况;

3.《遵义医科大学青年教师导师配备登记表》中“指导期限”一栏填写为“2024年3月至2025年3月”。“开设课程”一栏填写新进教师目前主要任课课程或将来拟任课程;

4.青年教师与导师根据文件要求共同商讨确定培养计划,并严格执行;

5.各院系负责青年教师专业化培养导师制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培养考核档案,记录青年教师及导师的培养、指导和考核情况,并及时归档。档案材料将作为学校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考核安排

2023年新进青年教师导师制的考核工作将于2025年4月进行,各院系须在培养期满前安排青年教师和导师撰写个人总结、考核表等工作。学校将于2024年5月组织专家查阅相关档案材料并进行综合评定。

未尽事宜可与教师工作部联系。

联系人:王春炼

联系电话:0851-28643526

附件1:《遵义医科大学青年教师专业化培养导师制实施方案》

附件2:《2023年新进青年教师导师配备登记表》

附件3:《遵义医科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计划》



                                                        教师工作部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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