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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教职工师德师风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1-03  点击数:    来源: 教师工作部(处)

各二级师德师风建设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强化师德建设考核,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教育引导教师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示范的大先生,根据《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遵义医科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遵医党办发〔2023〕29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我校2023年教师师德师风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校全体教职工、附属医院持有教师资格证并参与教学的教师。

二、考核组织

(一)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教师师德考核工作的统筹和协调,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负责相关工作的具体部署和落实。

(二)各单位设立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各单位的师德考核工作。

三、考核内容

师德是教师评价第一标准,师德评价应贯穿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的全过程。通过师德师风考核,充分发挥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并将师德师风考核纳入教师资格准入、招聘考核、职称评聘、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等一切环节,突出师德把关,严格执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

考核内容依据《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十个方面。

(一)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损害党中央权威和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

(六)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七)遵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力戒浮躁,潜心问道,勇于探索,坚守学术良知,反对学术不端;不得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八)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保研、就业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积极奉献社会。履行社会责任,贡献聪明才智,树立正确义利观;不得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四、考核工作程序

(一)教职工自行下载并填写《遵义医科大学师德师风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以下简称《年度考核表》)。根据《年度考核表》中的个人年度师德师风报告自我评鉴。

(二)各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考核小组依据考核内容及平时表现,自行组织评定并给出考核等次结果,考核等次为合格和不合格二种。院系考核结果需经院系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

(三)各单位师德师风考核结果统一上报给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教职工如对考核等次有异议,须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单位申请复核,相关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书面通知本人。本人对复核意见仍有异议,可在接到复核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由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会作出复核结论。

五、时间安排

各单位于1月11日之前将考核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含考核时间、考核方式、考核人数、公示情况说明、如有不合格者需注明原因)和汇总表(附件2)报至教师工作部920办公室。

联系人:李苏

联系电话:28643527

邮箱:2048992480@qq.com

遵义医科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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